雖然已經寫了數百萬字、出了幾十本書,但除了說故事之外,很多身為「文字」創作者應該掌握的能力,我卻挺缺乏的,舉個最簡單的好了——寫作計畫。
每一次寫作,我都不知道全文會寫多少字,就算不提全文,一個心中想好的故事段落,也不知道真正落筆時會寫出多少,而人與人互動對話的內容,更幾乎都是寫作的當時才從筆下自然湧現,在那一剎那,故事人物會彷彿活起來一般的在我腦海中演戲,我只是把他們演的東西寫了出來,頂多是稍微「扶著」人物的思緒,讓故事往目標方向的方向推動,在這情況下,寫長寫短,我一直都無法預知。
以前聽說過某些前輩作家,在和編輯討論故事的時候,當下大筆一揮,整篇故事的章節標題全部寫好,連篇幅多少都估計出來,我可真是佩服的五體投地,對我來說,這簡直是神技。
除了這以外,還有很多很多問題,一時也數之不盡,但大部分來說,這類問題不很影響創作,不知道會寫多少,寫完總會知道,反正出版社也漸漸習慣,不至於造成什麼困擾,但因此延伸出的另外一個問題卻挺麻煩,就是——如何決定章節名稱。
剛剛已經說了,我不習慣估計字數,也沒有刻意去安排,也就是說,每一個故事段落,長短都不一定,於是可能這一個場景寫了三千字,下個場景寫了八千字,下一個場景又寫了兩萬字,長長短短毫無規律,當然不能用情節段落分章。
曾經問過編輯,能不能乾脆不分章,編輯卻回答:「不行,讀者看書也是要喘氣的。」


